证据有困难的,或者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法院也可以收集调查。Р 2、证据保全Р 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状况下,人民法院依据诉讼当事人的恳求或依职权实行措施,对证据予以固定、爱护,以保证其证明效力的制度。Р 证据保全的申请一般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由法院打算后,作出裁定,实行措施。法院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主动裁定实行保全措施。提出证据保全的时间可以在起诉前,也可以在起诉后。Р 例题:乙企业擅自使用甲企业的注册商标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甲企业预备向法院起诉,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状况下,甲企业应申请()Р A、财产保全Р B、强制执行Р C、损害赔偿Р D、证据保全Р 答案:DР (四)质证Р 1、质证的概念РРР Р Р 质证,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通过采纳质疑、辩驳等方法证明证据效力的活动。Р 2、质证的主体、客体和目的Р 质证的主体应当是诉讼案件中的原告、被告及诉讼第三人。Р 1、质证的客体既包括当事人向法院供应的一切证据,又包括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而尚未经过质证程序查证核实的一切证据。Р 法庭质证的挨次和方式Р 法庭质证根据以下挨次进展:Р 第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展质证Р 第一,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展质证Р 第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展质证Р 质证的方式:Р 第一,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展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原物Р 其次,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承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可以提交书面证言Р 鉴定结论的鉴定人应出庭承受当事人的质询。如其有困难不能出庭的,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