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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 1539-2019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153KB

文档介绍
eemissionreferencepointР为判别无组织排放是否超过标准而设立的监测点。Р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concentrationlimitatfugitiveemissionreferencepointР标准状态下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在任何一小时的平均值不得超过的值。Р排气筒高度emissionheightofstackР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的高度。Р单位涂装面积VOCs排放强度totalVOCsemissionpercoatingareaР涂装工艺从前处理、底漆、中涂、色漆、清漆、密封胶、流平、烘干、修补、注蜡、车身发泡、图案和打腻等所有工序的VOCs排放量以及溶剂用作工艺设备(喷漆室、其他固定设备)的清洗(既包括在线清洗也包括停机清洗)的VOCs排放量总和除以涂装总面积。Р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speciallimitationforairpollutantsР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进一步降低大气污染源的排放强度、更加严格地控制排污行为而制定并实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该限值的控制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领先程度。Р4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限值及控制要求Р4.1排放控制要求Р4.1.1企业界定Р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GB/T-15089)中所规定的Nl、N2、N3、Ml、M2和M3类车辆生产企业。Р现有企业是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企业或生产设施;新建企业是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改、扩建的企业或生产设施。Р4.1.2时段划分Р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应自2020年07月01日起执行本标准。РРDB42/1539—2019РР6РР5РРР4.2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Р排气筒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浓度限值应符合表1规定。РРDB42/1539—2019РР6Р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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