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的体现和规定。�Р 教育意义的彰显�Р 教育作为人类的文化活动,无疑要显示其对于人不可替代的意义。教育的意义要通过理解来实现,理解贯穿于教育的始终,是人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存在措施,理解涉及了三个部分:�Р 一方面,对知识或文本的理解。知识的传授和继承总是教育自产生起一以贯之的专项,但这并不意味着知识的简朴记忆和应用,而是要以理解的措施,进一步到人的精神和生命中去,影响人的生活信念和价值选择。理解不是简朴的接受,而是文本的视域和教育主体的视域互相融合,这实际是一种人和文本的交流和对话的过程。只有这样才干达到对知识的真正理解。因此,对知识的理解就不仅仅是结识领域的事,而是实践领域的事。�Р 另一方面,对教育环境的理解。教育环境核心是指教学设备和校园文化等,是教育生活世界中的背景性和边沿性因素。人的实践总是在一定的背景和环境中进行的,它们为人所发明又反作用于人自身。教育实践中,主体不自觉地和环境进行交流,理解环境,并且使自身的理解转化为行动的引导,教育的意义得以实现。可见,对教育环境的理解产生于实践,又进一步到了教育主体的精神和生活,从而回到实践之中。�РРР 再次,对教育中的她人和和她人有关的交往的理解,其中涉及语言和活动。教育是人的实践活动,固然离不开人的参与,教育主体之间的交流对话对教育意义的生成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交往和交流中理解她人,和她人的相处中不仅可以更好地理解生活,重要的是可以更好地审视自己,使精神得到向内和向外的扩展,向内理解自我,向外理解世界。因此,教育才干使人开阔视野,更加宽容,更具远见,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的意义在于人性建构。�Р 教育意义的发生,在于通过教育引导,使受教育主体的精神、行为、生活和对人生价值、意义的理解所有发生变化,使其行为的选择发生变化。单纯从结识领域很难实现整体的教育意义,教育意义只有在实践的充实中,才干得到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