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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待遇告知书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及等级РР入院时间РР分娩时间РР出院时间РР分娩方式Р顺产□ 难产□Р本次生育为Р一胎□ 二胎□Р产假起止时间РР联系电话РР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女职工产假期间待遇,可在生育生活津贴和本人工资待遇之间自主选择,但不能重复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30天x产假天数(月保险缴费基数参照年初人事处下发各二级部门核对数据);本人工资待遇由学校支付,标准为统发工资和绩效工资之和(绩效工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Р为了不影响产假期间待遇的执行,请生育小孩的女职工,及时到学校医保办报备,并按医保办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附件一),医保办联系电话:。Р本人已知晓文件精神,经慎重考虑,产假期间,选择按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育生活津贴、本人工资待遇)执行。Р 本人签名:Р 年 月 日РР部门Р意见РРРР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РР备注:Р请在生产后10天内提交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交人事处留存,一份转医保办留存。Р请按附件一要求向医保办提交相关材料РРРР生育职工提交材料清单Р1、住院生育费用收据(正规收据)及费用明细总清单(已联网结算的不需要提供)Р2、产前检查医疗正规收据、检查报告(即一张纸质的彩超、B超报告单)Р3、出院证明或疾病诊疗证明(需注明生产方式是“顺产、剖宫产或其他方式”)、流(引)产证明Р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一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再)生育服务证》复印件一份Р5、在市外生育的职工除提供以上1-4条资料外还须提供就诊医院出具的医院等级证明(加盖医院公章)Р6、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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