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依法治村计划和实施情况。Р 5、各项公益事业计划实施情况。Р 6、计划生育工作。Р 7、宅基地报批、大宗土地征用等重大村务情况。Р 8、两委组员施政情况Р 9、村民反应强烈难点、热点问题处理情况。РР 第六十条 村民代表议事会议程序和方法是:Р 1、议事会议由村党支部主持召集,采取定时或不定时,专题和部分相结合方法。Р 2、议事会议事活动,必需超出应到人数2/3参与,方能有效。若村两委认为应经过议事会讨论重大事项。必需提前1-3天将议事内容通知议事会组员。方便各组员到时充足发表意见和提议。Р 3、村两委对文明建设、社会公德建设、重大村务工作及相关村计民生重大问题决议前,必需如开议事会进行讨论、分析。综合多种意见和提议,作出决议,提交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经过后实施。Р第五章 民主管理Р第一节 村民小组管理Р 第六十一条 本村按村民居住情况和历史习惯,划分为若干个村民小组。每村民小组设小组长1人,具体负责包含本小组村民各项管理工作。Р 村民小组是村民委员会下设管理机构,受村民委员会领导。村民小组长要教育、组织、率领本小组村民完成村委会部署各项工作。Р 村民小组职责是:Р 1、帮助村民委员会管理本小组村民使用承包田(地)、山等多种自然资源和集体财产。Р 2、向本小组村民分配部署村委会交办各项任务,并检验、督促完成。Р 3、主持召开本小组村民会议,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传达村两委相关工作计划、计划、部署完成交办各项工作任务。定时选举本小组各级村民代表。Р 3、实施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Р 5、听取、汇报、反应本小组村民各项意见和提议。Р 第六十二条 村民小组内村民代表、各级人大代表要帮助小组工作。小组长应该常常向她们汇报情况,听取她们意见和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