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签证工作,指导项目部人员对收方资料、设计变更资料、材料核价资料、经济签证资料的编制和审核。收集整理经济资料和需支撑的技术资料、会议纪要,为竣工结算作准备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建设单位和审计单位的核对,并协调跟踪审计,参与审核工作。配合甲方组织的材料、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等招标活动,并参与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活动及评标,协助甲方对招标单价、合同条款进行分析及制定;对施工过程中的成本进行分析与控制,对成本控制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有义务提出影响成本控制的不合理行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项目经理对项目部全员进行合同交底,合同台账管理,各类经济报表台账管理。参加所有造价方面的会议和组织、协调、沟通相关部门工作。其余工作双方协商解决第三条双方约定的委托单位应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委托单位于2018年1月20日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第四条委托单位应在48小时内对咨询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五条咨询单位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第六条委托单位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向咨询单位支付酬金:1.工程造价咨询费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该项目暂定工程造价亿元,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费用按照:(1)合同中标金额范围内按中标总金额的3‰计算(暂定工程造价咨询费用为48万元);(2)合同中标金额范围外(即造价增加部分),按造价增加部分的5‰计算;最终咨询费为中标范围内咨询费+中标范围外咨询费。该项目的服务期限至南川审计局审计完成结束。2.付款方式及时间:合同签订后每月支付进度款元;乙方报送结算至甲方后,支付至工程造价咨询总费用的70%;乙方配合建设单位完成第一次审计后支付至工程造价咨询总费用的90%;余款待乙方配合南川区审计局完成审计后一个月一次性支付;以上费用乙方均无需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