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轧钢质量管理制度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16)在钢材两端挂标牌,挂标牌需牢固,字面朝外,并特别注意批号,牌号,规格等情况,以免挂错导致混号,标牌中的重量为理论重量。废次品,同尺材也要挂上相应的标牌,标牌中的重量为称重。Р 17)定尺的钢材捆应两端对对齐,端部长短差不大于20mm。Р 18)当每个批号剩下的支数不足打成一捆时,可执行以下规定:1.剩余支数少于支数规定捆的十分之一时可并入上捆,2.剩余支数大于支数规定捆的十分之一时,可单独打成一个小捆,多个批号的小捆可按性能相近的原则组成一个大捆,此种捆的标牌批号按指数最多的批号打。Р 19)钢材入库及发货要求。Р ①钢材入库有车间管理人员按指定的垛位(区)指挥堆垛,同钢质,同规格按轧钢批次顺序入垛。Р ②按盘卷交货的钢材堆垛方法:有车间管理人员在成品库划分垛位,第一层由第一排由东向西摆10卷,然后摆第二排也是由东向西排,由南向北共摆6排,然后再摆第二层第一排,由东向西摆9卷,类似第一层摆6排,以此类推,每个垛位摆5层,同一垛位堆完后,另起一垛,决不允许同一批次的钢材分别堆在两个以上的垛位上。Р ③不同牌号,不同规格的钢材,不能放在同一垛位上。Р ④不合格钢材,包括表面质量不合格,性能不合格,必须单独堆放,不能进入成品库。Р ⑤外发的钢材产品必须是经质管部检查合格的产品,在发货的过程中,不能以次冲好,以劣带优,保证产品总质量充分满足用户的要求。⑥钢坯钢材外发装车时,每个垛位必须由西向东由北向南,由上而下按层次顺序装车,保证每个批号一次发给用户。Р6 成品管理(入库、外发)制度Р6.1 质量检验员按最新标准(GB 1499.1-2008、GB 1499.2-2007)检验钢材合格后,填写产品质量证明书,成品钢材方可入库。Р6.2 严禁入库后的钢材混牌号、混规格、混批号。Р6.3 入库后的成品必须按各自规格挂上标识牌(每包/盘挂两个标识牌)进行分类堆放,并且有明显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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