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配置办公设施;采取个人报名、部门推荐、“法官工作室”活动领导小组确定的方式,选派到法官工作室工作的业务庭骨干法官,并确定工作室负责人;举行法官工作室启动仪式,安排部署法官工作室的工作时间、活动内容及保障措施。 (二)完善扩展阶段 进一步完善社区法官工作室建设,制作统一的法官工作室牌匾和门牌;“法官工作室”活动领导小组对试点情况进行查看、检查,听取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在先期设立两个社区法官工作室的基础上,再扩展设立28个法官工作室,使法官工作室的整体效能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全面推广阶段 进一步强化法官工作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法官工作室的各项便民法律服务内容,进一步增强法官工作室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创新法官工作室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在认真组织法官工作室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查缺补漏,总结经验;适时由“法官工作室”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法院、司法局、镇街、社区等部门,对社区法官工作室的工作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对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法官工作室,将予以通报表扬,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进行大力宣传;确定下一步社区法官工作室的工作目标,在全区有条件的社区全部设立法官工作室,使全院每一名法官都有所联系的社区法官工作室,使社区法官工作室真正成为法院落实司法为民举措的一个平台。五、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在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法官工作室”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新贤任组长,副院长王新党、孟伟、王建玲为副组长,韩建华、宗华东、李灿民、王新、李冰、史洪祥、苏珲、王福伟为成员,负责全院进社区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宗华东任办公室主任,苏珲、王福伟为副主任,具体负责进社区法官工作室活动的总体协调和保障工作,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确保社区法官工作室工作扎实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