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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工作室建设指导意见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15KB

文档介绍
源库内容,积极开展网络教研,3实现成果推广和资源共享。(六)建立工作室业务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在学科教学、教育科研、校本培训等方面的各种过程性资料,建立名师工作室日常管理档案。(七)完成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研训任务。五、管理与考核(一)加强领导市教育局负责名师工作室建设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教研室。按照“遴选、培养、使用、管理”一体化要求,统筹做好指导、管理和考核等工作。主持人、核心教师、成员教师所在学区、学校应指派一名领导协调相关事务。(二)强化管理强化建设过程和质量管理。建立跟踪指导制度,实行跟踪、指导、改进,促使工作室周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落地。实行目标与动态管理相结合,对活动开展不力、责令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将撤销该工作室,不再给予政策支持和经费资助。对工作显著、贡献较大的,给予表彰奖励,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三)完善评价名师工作室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市教育局制定工作室建设考核实施细则,采取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验收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通过现场听课、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审核等多种方式,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工作室建设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评估结果作为动态调整和表彰的依据。4六、保障措施(一)加大经费投入。按每年校级名师工作室 3000 元、镇街级 5000 元、市级 1 万元提供经费支持,分别由各级财政列支,用于培训、专题调研等,保障工作室业务活动开展。规范资助经费使用与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创设培养环境。市教育局、镇街学区(联区)、学校要创设优化培养环境,支持开展高端培养和常态研修活动。主持人、核心教师和成员教师所在学校应予配合,积极创设合作学习和协同研究条件,支持名师工作室开展常态活动。七、其他镇街、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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