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榆树井煤矿消耗性材料管理办法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21 |  大小:122KB

文档介绍
、核实。如有升井材料车未注明单位、时间的,对运输工区跟班区长罚款50元/车。(七)采掘工作面交接或挪移时,由生产科、机电科(设备管理小组)、安监处、通防科、劳资科、材料小组和交接施工单位联合验收,对交接地点所有的设备、材料,按照材料分管范围进行全面登记建立台帐,并逐月清点对帐,作为考核依据。(八)材料(设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使用单位要及时将信息反馈到材料小组(机电设备小组),经核实后退库调换,否则,发生的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九)各单位委托机修安装工区加工制作的各种物件设施(不包括周转性的)所用材料由各单位承担。(十)各单位在回撤运输材料的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按原价从工资总额中扣除。(十一)无论井上(下)各作业场所不准随意拆缷、截割任何物资,如急需使用时,必须经材料小组及机电科设备小组批准后方可使用,否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工区负责人各罚款200元,并按原价赔偿材料费。在运输或施工时,不准挪用和破坏设备、设施及材料,一旦查出,罚责任人500元。(十二)井下公用材料场,材料使用或交库时,必须提前3小时通知材料小组,由材料小组安排人员现场调拨,否则罚300元/次。(十三)废旧料回(撤)收管理1.采掘工作面交接时,必须由材料小组、机电科(设备小组)及交接双方现场交接清楚,并建立台帐,确定各类材料的回收率,工作面回采、回撤结束时,根据回收情况确定奖罚;各单位回收的废旧材料原则上由本单位修复利用,需机修安装工区加工修理的,使用单位支付修理人工费用(钢轨、管线、快速接头、安全设施、地滚轮、金属长梁、电缆钩回收率100%,不准丢失;道木、道夹板回收率95%,锚索梁、锚索盘回收率60%,道钉回收率90%,鱼尾螺栓回收率90%;锚杆、锚杆盘回收率80%特殊情况(顶板破碎)由相关工区提出申请报生产科,共同现场给予验收并出具证明,减免考核;不进行回收交库的按丢失考核材料费。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