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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榆树井煤矿消耗性材料管理办法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2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组和交接施工单位联合验收,对交接地点所有的设备、材料,按照材料分管范围进行全面登记建立台帐,并逐月清点对帐,作为考核依据。(八)材料(设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使用单位要及时将信息反馈到材料小组(机电设备小组) ,经核实后退库调换,否则,发生的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九)各单位委托机修安装工区加工制作的各种物件设施(不包括周转性的)所用材料由各单位承担。(十)各单位在回撤运输材料的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按原价从工资总额中扣除。(十一)无论井上(下)各作业场所不准随意拆缷、截割任何物资,如急需使用时,必须经材料小组及机电科设备小组批准后方可使用,否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工区负责人各罚款 200 元,并按原价赔偿材料费。在运输或施工时,不准挪用和破坏设备、设施及材料,一旦查出,罚责任人 500 元。(十二)井下公用材料场,材料使用或交库时,必须提前 3小时通知材料小组,由材料小组安排人员现场调拨,否则罚 300 元/次。(十三)废旧料回(撤)收管理 1. 采掘工作面交接时,必须由材料小组、机电科(设备小组) 及交接双方现场交接清楚,并建立台帐,确定各类材料的回收率,工作面回采、回撤结束时,根据回收情况确定奖罚;各单位回收的废旧材料原则上由本单位修复利用,需机修安装工区加工修理的,使用单位支付修理人工费用(钢轨、管线、快速接头、安全设施、地滚轮、金属长梁、电缆钩回收率 100% ,不准丢失;道木、道夹板回收率 95% , 锚索梁、锚索盘回收率 60% ,道钉回收率 90% ,鱼尾螺栓回收率 90% ; 锚杆、锚杆盘回收率 80% 特殊情况(顶板破碎)由相关工区提出申请报生产科,共同现场给予验收并出具证明,减免考核;不进行回收交库的按丢失考核材料费。 2.回采回收旧料必须集中分类存放整齐,达到一定数量后集中升井或转运,升井后的材料必须及时交库,以防丢失。采煤工区能回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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