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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县直机关党建品牌评选管理办法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88KB

文档介绍
会、群众的需求(2分)。办公秩序井然,环境优美。(2分)完善地提供服务时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1分)。机关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语言规范,热情周到(1分)。5、?教育培训指标(10分)制定品牌创建教育培训计划,确定教育培训内容(4分)。以“三大讲堂”(党政干部大讲堂、技师大讲堂、企业家商学院)为主阵地,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重点,抓好培训计划落实(4分)o重视机关工作人员与基层、社会、群众交流的培训(2分)。6、?成效指标(20分)党建工作在本县、本市及以上有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信任度和忠诚度(6分)。业务工作在本行业系统年度考核中排名位居前列(4分)o承担重点工作在全县绩效考核中排名位居前列(10分)。社会、基层和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0%以(6分)。二、各种认证及荣誉指标(20分)。1、?绩效考核:在全县重点工作绩效考核中受到县委表彰的县直部门单位,加10分。2、?肯定意见:创建品牌工作在同行业系统中具有领先地位且得到上级部门肯定性意见,分为国家级(部、委、办)、省级、市级和县主要领导批示的,分别加8、6、4、2分。3、?经验推广:由正式文件推广、领导批示推广、会议推广。分为全国推广的、全省推广的、全市推广的、全县召开现场会的,分别加8、6、4、2分。4、?宣传推广: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媒体、期刊、行业刊物介绍经验的,分别加8、6、4、2分。以上加分最高加20分。第五章表彰与管理第十二条县直机关党建品牌由县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命名、表扬授牌。第十三条县直机关党建品牌不实行“终身制〃。被命名的县直机关党建品牌,每年进行复查。经复查考核后符合标准的,仍保持其称号;对不符合标准、失去示范作用以及机关管理和服务质量下降,基层、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随时撤销其县直机关机关党建品牌称号。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县直机关工委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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