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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46KB

文档介绍
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承办科室法制审核范围:根据《河南省重大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我局对下列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罗列的职权承办科室承办机构应当对法制审核机构提出的存在问题的审核意见进行研究,作出相应处理后再次报送法制审核。承办机构对法制审核机构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应当与法制审核机构协商沟通,经沟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及时提请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出具书面法制审核意见,连同案卷材料回复承办机构。承办机构应当将法制审核意见存入执法案卷。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报承办科室负责人审批报法制科室负责人审批审核时间:法制机构在收到送审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案件复杂的,经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送审时间:按照程序办理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在终结之日。向法制机构提交案件材料和相关情况法制科室?提交相关材料及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的主要内容决定决定意见建议及情况说明审查意见反馈以及执法建议审核方式:法制审核机构在进行审核时,认为必要的,可以采取以下随,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于以配合,不得绝或者阻挠:(一)查阅,复制取有关材料;《二)要求承步积构及其执法人员说明有关情况:(三)组召所会,专论证会补充材料:法制机构认为材料不全的,可以要求承办科室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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