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针对农民工群体就业和居住的特点,改进党组织的设置方式。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工地、摊群市场、租房居住的城郊村、社区、外来人公寓等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把零散就业、频繁流动的党员纳入组织管理中。在此基础上探索“支部+工会”的模式,依托农民工党支部建立工会组织,同步开展农民工培训、组织活动、进行维权等活动。同时,加大非公经济党组织建设力度。对正在进行有效生产的企业要严格落实有3名正式党员的必须建立党组织的要求,做到应建必建,不留死角。建立农民工党建工作双向交流合作机制。推进农民工党建工作的“联建共管二形成输出地和输入地党组织的良性互动和交流合作,重点是要建立和完善好三个制度:一是建立双向通报制度。输出地要在农民工外出一定时间内,将农民工的相关情况告知输入地党组织,输入地要根据输出地党组织通报的情况及时建立人员信息库,并对其工作表现、生活情况、就业情况等定期反馈。二是建立双向联系制度。双方可采取电话交流、召开座谈会、发信函等多种形式,每季度至少交流一次,就农民工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培训、维权服务'农民工就业等方面工作,共同研究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和办法。三是建立双向考核制度。对农民工中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农民工所在地党组织负责考察,双方相互沟通培养考察结果,并将政治上成熟,工作表现突出的发展入党。做好农民工发展党员和培养选拔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做好优秀农民工的党员发展工作。一是要将农民工入党纳入发展党员的整体规划,实行统筹考虑。二是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落实公示、预审、考察谈话制度,采取个别交谈、审查材料、到原户籍地征询意见等形式,全面考察,全面摸清其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在外来农民工中发展党员,要充分听取户籍所在地党组织意见。同时,鼓励、引导优秀农民工党员回村任职,努力形成“输出人员、召回人才、输出劳动力、引进生产力”的双赢互利目标。《加强和改进农民工党建工作的认识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