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各县(市、区)成立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单位,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并通过板报、宣传栏、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体制改革的良好氛围。(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月-2014年10月)。各县(市、区)水务局、编办、财政局、民政局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按照省的指导意见和市的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实现宗宗工程有人管,深化乡镇水利机构改革,实现镇镇都有水管所,加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村村都有水管员。(三)?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1月-2014年12月)。各县(市、区)对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市水务局、编办、财政局、民政局将组成联合检杳组对各县(市、区)开展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四、工作要求(一)?明确工作责任。市水务局会同市编办、财政局、民政局等对建立健全全市基层水利服务体系T作进行指导;各县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明确部门责任和任务分工,解决建设经费、运行管理经费和人员配备等问题,妥善处理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社会团结稳定;县级水务部门要主动谋划、争取政府支持,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具体实施工作,相关工作务必在2014年底以前完成。(二)?建立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市水务局将把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纳入单位和个人评先以及干部考核内容。因工作不力、改革措施不落实,导致改革滞后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严格把关,确保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工作的顺利开展。(三)?加强监督指导。各地要加强对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检查、评估和督促,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水务局。市将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检查指导,并适时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