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溶入到农业产业化企业中去。强化农技推广机构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有机结合,帮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农业产业基地,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等经济实体依法进入农业技术服务行业和领域,采取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基层经营性推广服务实体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采取订单农业的形式,积极鼓励探索各类经营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实体参与公益性推广。四是发挥农业科技三电一体信息化优势,搞好产前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资供应,产中技术指导和产后加工、营销服务,提高农业技术服务入户率。(五)加强基层农技人员保障体系建设。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是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依靠,要把基层农技人员保障体系建设当成一项艰巨、持久工作来抓,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基层农技人员积极性得到发挥。一是完善经费保障。由于镇财政财力限制,财政投入到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的工作经费有限,只能保障日常工作运转费用。建议基层农技推广所需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统一管理,保证其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和日常运转费用,提XX县乡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工作运转、推广服务保障水平,逐步改善基层农业科技推广的工作条件。二是加强基层站所硬件建设。加快建设完善基层预警中心、检验监测中心,完善服务手段,提高预测预报、检测能力和农产品安全水平,对承担公益性职能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手段。建议把改善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计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分期分批投资建设基层农技推广站站房,逐步改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居住环境,使推广人员安心工作,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三是落实农技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要根据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需要,将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而同步增长,按照国家对公益事业岗位工作人员待遇的相关规定与标准,把镇(街道)农技人员的各种待遇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