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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房地产项目管理的通知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158KB

文档介绍
决房地产开发项目涉及的规划问题,查处房地产企业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行为。水利局: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河湖及涉水岸线、防洪除涝、供水、排水、市政雨水和排污设施的行业管理工作,协调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河湖及涉水岸线、防洪除涝设施、红线范围内的供水、生活污水和雨水的审批验收工作。商务局:负责全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积极参与涉及重大商业项目的商业用地评审和会商,从商业项目规划、定位、招商、经营环节积极介入,加强对商业网点布局和业态调整的控制。环保局: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实施监督监察,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加强房地产广告内容监督管理,加大对房地产领域虚假广告监测力度,净化广告环境,打击合同违法等行为,加强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个人信息的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统计局:执行统一的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协调、指导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统计联网直报,贯彻落实GDP核算中关于房地产指标的统计工作。物价局:负责接受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申请,审核备案申请材料和备案价格,强化商业房地产项目价格预警。负责商品住房价格监管,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和“一价清”制度。负责对商品住房价格的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消防大队: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消防工程审批及备案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项清查工作,查处以房屋租金抵扣房款等偷税漏税行为等。银监办、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及时提示风险并提出指导性意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持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维护金融稳定。指导预售资金管理等工作。本通知所称商业房地产项目是指在商业服务业用地上所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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