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0年4月9日院长办公会研究,作出如下补充规定。一、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学生宿舍在熄灯后,学生不得随意出入。男女生公寓、北楼铁大门,东西楼两侧楼梯大门全部上锁,遇到学生突发疾病以及其他突发事故均由宿舍值班员开门,就寝期间学生出入一律在门卫处登记。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各系要加大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要与公安机关联合对学生中的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行清缴。学生中凡是私藏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者一律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者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学生教育,加大宿舍就寝检查力度,对受处分学生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同时将学生处分告知学生家长,并在处分后将对处分学生的教育跟踪情况书面报告学生工作部备查。二、加强门卫管理。学院保卫处将加大校门管理力度,对出入校门学生一律实行出入卡和证件制度。对无出入卡或者证件的人员必须查清其真实身份后才可允许其离开。熄灯后学院大门对学生一律实行只进不出的制度,对晚归学生,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并将登记名单于次日早上交由学生工作部和相关院领导。学生工作部根据学生所在系部,在一周之内依据本规定第一条按晚归处理。三、加强课堂管理。学生生病或有事必须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凡无书面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善的,任课教师均按旷课处理并在教学日志上完整记录好所有学生上课出勤信息,班级教学信息员应及时将上课出勤情况,特别是旷课学生信息告知辅导员(班主任),同时辅导员(班主任)应主动察看教学日志,经常与任课教师沟通,了解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并及时处理。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要相互沟通,加强学生课堂管理,加大考勤力度,对缺课三次(6学时)的学生取消考试资格。四、本规定适用于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在校大专和中专学生,自2010年4月12日起开始实行。五、本规定中凡是与以前相关制度(规定)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此规定为准,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