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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星评员章程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15KB

文档介绍
级评定或复核时,要据实评判各项必备条件的具备情况和饭店设施设备、饭店运营质量的得分情况,并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及时呈交委派工作的星评委。第十一条星评员向受检饭店和相应星评委做出的反馈意见应严谨,规范,条理清晰,具有较高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不达标的饭店,要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第十二条星级饭店内审员应按照星级标准和所在地星评委的要求,检查所在饭店的达标情况,敦促饭店管理层就所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向所在地星评委做出书面报告。第十三条饭店星评员接受聘用单位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四、星评员的工作守则第十四条服从相应星评委的安排,认真履行星评员的各项职责。第十五条按规定时间抵达受检饭店,主动出示相关证件和《星级评定/复核检查通知书》。第十六条在受检饭店工作时间应不少于相关规定的要求。第十七条不得以个人理解随意解释标准,不得做超越权限的评论和表态。第十八条检查期间要着正装,保持衣履整洁、举止文明、谦虚谨慎、尊重受检饭店的员工。第十九条在保证检查效果的前提下,提倡节俭,反对铺张。第二十条不得向受检饭店提出与检查无关的要求,不得为个人或亲属谋取私利。受检饭店可就任何星评员的违规行为向相应星评委举报,星评委经调查核实后可进行查处。五、星评员的管理第二十一条按照谁聘用谁管理的原则,各级星评员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由聘用单位负责。第二十二条各级星评委应对所聘星评员的变化、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和受检饭店对其工作的评价应有详细的记载,并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各级星评委每年以书面形式逐级报告上述内容。第二十三条全国星评委办公室负责对全国的星评员实施宏观管理,星评员资格不搞终身制,对个别不称职或玩忽职守的星评员可及时进行撤换。第二十四条任期内的星评员一旦离开与饭店业相关的工作岗位,其星评员资格自行取消,空缺名额由原聘用单位按照任职条件重新选聘。第二十五条星评员由聘用单位颁发证书,证书格式由全国星评委统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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