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皮质激素治疗。 2、 孕周小于34周的妊娠期高血压妇女(尽管没有尿蛋白或“不良情况”),如果考虑在7天内终止妊娠,应在产前应用皮质激素治疗。建议:分娩方式 1、 所有妊娠期高血压妇女,都可以考虑阴道分娩,除非有产科指征行剖剖宫产术。 2、 如果计划行阴道分娩而宫颈条件不成熟者,可以促宫颈成熟以增加阴道分娩的成功率。 3、 整个产程与分娩过程中应该持续抗高血压治疗,保持收缩压<160mmHg与舒张压<110mmHg。 4、 第三产程应积极使用催产素5U静滴或10U肌注,特别就是伴有血小板减少或凝血障碍者。 5、 禁用任何麦角新碱类药物。建议:麻醉及补液 1、 子痫前期孕妇进入分娩室时,应通知麻醉师。 2、 入分娩室的所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都必须检查血小板计数,但就是不推荐进行血小板功能的检查。 3、 对于血小板计数>75*10^9/L的孕妇可以使用局域镇痛与/或麻醉,除非有凝血功能障碍、血小板浓度降低、或使用了抗血小板药物(比如阿司匹林)或抗凝剂(如肝素)。 4、 对于服用小剂量阿司匹林的孕妇,如果没有凝血功能障碍、血小板计数正常的话,可以使用局域麻醉。 5、 对于使用低分子肝素的孕妇来说,应用预防剂量12小时后、或治疗剂量24小时后局域麻醉就是合适的。 6、 推荐早期硬膜外置导管(无禁忌症)用以镇痛。 7、 相比于定期静脉内液体推注,优先使用局部镇痛与/或麻醉。 8、 局域麻醉时,小剂量去氧肾上腺素或麻黄素可以用来防止或治疗低血压。 9、 如果没有反指征,行剖宫产术时可以运用下列所有麻醉方式:硬膜外、脊髓、硬膜外-脊髓联合、以及全身麻醉。 10、 子痫前期孕妇应减少经静脉与经口液体摄入,防止肺水肿。 11、 不使用常规输液治疗少尿(<15ml/h)。 12、 持续少尿时,不推荐使用多巴胺与呋塞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