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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种企业)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33KB

文档介绍
和考核方式等;在部门季度计划的基础上,培养对象编制个人培养计划;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已批准的人才培养计划执行,培养计划要具体落实到有关的培养对象身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修订与调整对已经批准并正在执行的人才培养计划一般不得修改。如果由于公司的发展、部门职能的变化以及培养对象的变化等原因,需要对培养计划进行较大修改,则经批准,允许进行必要的修订或者调整。当需要对人才培养计划进行调整(修订)时,部门需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修订人才培养计划的意见,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送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汇总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并提交人事行政总监和总经理审批。9人才的跟踪考评及考评规则对纳入人才培养规划的各类人员要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候选人员的确定也是既考虑其固定性也考虑其动态性,使之有上有下,严格执行优胜劣汰制。人事行政部应对培养人员进行跟踪考评,建立人才培养跟踪考评记录,纳入人才培养档案;每半年对培养对象组织进行一次考评,并根据培养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思想情况在培养方式上进行适当的调整,激励人才增强自我完善意识,珍惜机遇,自我加压。培养结束后,公司将对人才培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验收,对评估合格的给予确认,对表现优秀的予以表彰;对不合格的则给予培养部门相应处罚。考评规则对培养对象的考评主要由人事行政部和培养部门具体负责,人事行政总监和总经理对考评结果进行最后确认。考评内容为培养对象的日常工作表现(包括出勤情况,技术素质,工作能力等)和其工作业绩。对培养对象的考评由部门人员,人事行政部的意见进行综合考评。根据部门大小,每两年每个部门都应培养出一定数量的骨干人员,此项工作作为部门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0奖惩评估不合格部门的表现部门培养机构组织涣散,领导无方。人才培养无计划,措施不得力,培养工作记录不完整。培养对象工作懒散,表现平平,无工作实绩。企业凝聚力差,有培养对象流失现象。人事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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