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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关于深化高校后勤改革建立新型高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的意见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62KB

文档介绍
照国家有关政策妥善安排。高校后勤实体应通过岗位设置、转岗培训、开拓项目、分流员工以及实行职工待岗或转岗等方式,切实提高劳动生产率。高校要按照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明晰产权管理关系,明确资产性质及资产使用方式的基础上,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通过合同、协议等方式将涉及后勤服务保障的资产划归后勤实体使用,实现归口管理,做到国有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的规范分离,确保后勤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在符合规划和改革实际需求的前提下,部分土地需要转为经营性用地的,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办理有关手续。鼓励社会力量采取不同形式参与投资建设学生公寓等后勤基础设施。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要积极引导商业银行与高校密切合作,支持高校后勤改革。建立和完善适应高校后勤服务保障的评估体系。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校后勤服务工作的评估检查,对后勤改革成效显著的高校或者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十七)加强后勤队伍建设。要加强后勤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后勤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技能。加强后勤职工的思想建设和文化建设,为深化改革提供思想政治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加强学校后勤工会组织建设,强化后勤员工的“主人翁”意识,激发后勤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各高校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关心后勤员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为后勤员工的工作、学习、生活创造必要的条件。(十八)加强协调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积极支持高校深化后勤改革。积极推进高校后勤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协调、服务、监管的作用,促使学校后勤服务经营和监督管理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加大高校后勤改革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深化改革的舆论氛围。各高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学校实际,不断完善后勤改革方案,进一步提升后勤服务工作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二00九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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