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互动、交易发布等信息服务;搭建国际合作、国际招商和投资促进服务平台,重点推动与世界各国和地区创意产业政府主管部门及机构建立工作联系,加快产业国际化步伐。(二)鼓励和支持中介机构、行业组织发展。加快发展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推介、咨询、拍卖等创意产业领域的中介机构,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适时筹建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的创意产业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引导产业升级和拓展业务等方面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为创意产业企业提供良好服务。(三)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宣传力度。要在全市创意产业园区营造尊重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发展环境,提高创意产业园区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激励创意、保护创意的作用。与此同时,要加快创意产业园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征信、评估、管理、监督等系列制度,加强诚信宣传,形成尊重信用、维护诚信的健康秩序。八、加快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和引进,为创意产业园区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一)建设创意人才培育基地。加强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社会培训机构与创意产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对接,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创意专业教育,有针对性地设立一些与创意产业相关的学科,支持院校与创意产业园区及企业联合建设创意产业人才培训和实习基地,加快培育创意研发、经营管理、营销经纪等紧缺人才。(二)建立创意人才流动机制。鼓励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企业开展创意人才的国际交流,在输送人才学习国际先进经验的同时,引进海内外高级创意人才;充分利用我市区位优势,加快承接港澳台的先进创意产业和创意人才,招揽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善经营、懂管理的创意领军人物,加速创意人才集聚。(三)建立创意人才奖励制度。设立创意人才发展激励机制,对发展创意产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经申报和认定,给予表彰和奖励。附件:东莞市创意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