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覆盖率已达到53.9%,其中上海、厦门等14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超过70%,237个地级以上城市已启动垃圾分类工作。(5)计分方式: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70%的,得1分;每降低10%,扣0.2分,扣完为止。8.城市道路清扫覆盖率(%)(1)指标解释:城市道路中实行清扫保洁的道路面积与道路总面积的比例,包括人工清扫和机械清扫。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道路清扫保洁范围应包括车行道、人行道、车行隧道、人行过街地下通道、道路附属绿地、地铁站、高架路、人行过街天桥、立交桥、广场、停车场及其他设施。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指导手册》,不得有道路清扫保洁空白或未落实地段。(2)计算方法:城市道路清扫覆盖率=城市道路中实行清扫保洁的道路面积/城市道路总面积×100%。(3)数据来源:可参考《城乡建设统计年鉴》中“道路清扫保洁面积”“道路面积”指标数据。(4)参考值:参照《厦门市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三年行动方案》,城市道路清扫覆盖率应达到90%以上。(5)计分方式:城市道路清扫覆盖率≥95%的,得1分;每降低5%,扣0.2分,扣完为止。9.城市道路各级道路巡回保洁时间(小时/日)(1)指标解释:城市不同等级道路每天的巡回保洁时间。参照《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将城市道路划分为四个等级:一级:①商业网点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不小于70%的繁华闹市地段;②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港口的主干路及其所在地段;③大型文化娱乐、展览等主要公共场所所在路段;④平均人流量为100人次/分钟以上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段;⑤主要领导机关、外事机构所在地。二级:①城市主、次干道及其附近路段;②商业网点较集中、占道路长度60-70%的路段;③公共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所在路段;④平均人流量50-100人次/分钟的路段;⑤有固定公共交通线路路段。三级:①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②居民区和单位相间的路段;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