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之后乂通过违宪审查,以最高法院的一个个判例(宪法解释)宣布了数百件州法律和联邦法律的违宪,并为保障公民权利、捍卫宪法精神先后通过了多条修止案,从而保证了宪法的贯彻实施,历经二百多年而不衰。法国宪法只比美国宪法晚数年,虽历经五次共和,但每次制宪都以《人权宣言》作为宪法指南。我国宪法在经历了诸多波折后,现行宪法在修改吋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措施逐步完善。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第四次修正案明确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在我国宪法发展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由此可见,宪法在解释、修改的过程中,必须把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这个原则,否则,就会误入歧途。综上所述,基本权利保障贯穿了宪法学的始终,是宪法学庞杂内容的内在主线。把握住了这条主线,我们才能深刻认识宪法的目的、国家权力的来源等基本理论问题,才能深刻理解国家权力运作体制、机制背后所依据的原则,才能更好地领会宪法本身运行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规则。我们知道,法学教育的使命不仅仅是培养熟悉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技巧的工匠,其终极目标是培养具有民主宪政意识、人权法治观念的现代公民。尤其是宪法学课程,“不仅要培养以后在法学院或者法学研究所进行宪法学科研、教学的人才,而且耍培养在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部门从事法律职业并谙熟宪法的人才,在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的领导岗位和公务员职位上运用公共权力并具有依宪办事的意识和能力的人才,以及在执政党和各民主党派机关、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中工作、具有宪法意识的人才”。如果我们培养的学生仅仅只是熟悉法律语言,掌握法律知识和技巧,而正义之心荒芜,真善之举匮乏,那么这就是法学教育的失败。因此,宪法学教学过程屮,必须牢牢把握基本权利保障这个主线,只有这样,才能使宪法学的内容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使学生掌握宪法、宪政的精髓,培养出合格的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