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办法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审计的区委管理干部,及时提出审计建议报区政府主管审计工作的领导,并协助审计部门做好有关情况的沟通工作。(6)每半年向区纪委通报一次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情况,每年向区纪委通报一次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3、区人民检察院已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和批准逮捕的本区科级干部有关情况,每半年向联席会议报告一次,立案侦查和批准逮捕的处级干部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通报。4、区审计局审计中发现的本区科级干部严重违规违纪和违法案件线索,每半年向联席会议报告一次,处级干部严重违规违纪和违法案件线索,及时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通报。5、区信访办受理的反映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情况、综合分析材料,每月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通报一次。6、区人事局在工作中发现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及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及时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通报。7、区国资委(1)受理的反映区委管理企业单位领导人员问题的来信来访情况和调查处理情况,每季度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通报一次。(2)受理的反映区国资委管理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问题的来信来访情况和调查处理情况,每半年向联系会议报告一次。(3)区国资委管理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有关情况,每季度向区委组织部通报一次,每半年向联系会议报告一次。8、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为需要及时与区委组织部沟通或成员单位之间需要沟通的其他情况。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沟通信息的主要方式和应注意的问题1、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相对固定的机构及人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沟通工作。区委组织部干部科负责与各单位有关机构的日常联系和日常沟通。重要情况由有关领导同志直接沟通。2、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以上规定沟通有关信息,定期沟通的信息应在规定周期后十天内报送。信息沟通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不便以书面沟通的情况,可个别交谈。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供的信息要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泄露。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