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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66KB

文档介绍
监督.又要对财务核算、税款缴纳等内容予以监管,以向项目所在地税收征收分局传递及时性信息,做好定期分析对比工作。实现动态控制和相互制约建筑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和动态控制要求,税务机关专人、专职、专责地对建筑项目施以跟踪管理方式,其目的在于监管建设单位代扣税款是否合法、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如何、涉税动态信息是否可靠,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税款从开工到项目竣工验收均能够及时足额入库。建筑业内部机构应相互协调、彼此制约,比如施工单位机构所在地税收征收机构、建筑项目所在地税收征收机构共同、定期对比析纳税申报详情,及时查找漏项工作、申报不及时等问题。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随着计算机技术不断翻新,建筑业信息化水平目益提高,其信息化管理诉求也日渐提高。比如借助于平台信息集成功能,对建筑企业内外信息资源有效整合;再如以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比对预警功能,实现税源智能化管理;或者以平台多元化查询功能,提升税收管理效能,此点最利于建筑行业企业各个职能部门与税收管理员的沟通,以全面及时地监控和了解税源情况。(三)拓展税收管理范围扩充税源信息渠道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须解决税源信息不对称问题,构建信息共享、管控有效的综合治税体系和综合治税网络,积极扩充税源信息渠道。具体来讲,建立健全和相关部门进行信息交换与联系的制度•保证重点建设项目信息的定期获取,并对工程项目计划投资、招投标以及投资完成进度等及时、全面掌握,充分挖掘潜在税源信息.实现现有税源信息准确、真实、可靠。前置税源监控部位提前介人建设单位工程招标、工程开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严格把关各个环节管理,实现建筑项目管理有效落实。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到地税部门办理相关事宜,如项目登记税收备案手续、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等;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续时,须持有地税部门开具的《建筑工程项目税收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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