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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31 |  大小:125KB

文档介绍
得故意规避或不到。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非脱产培训一般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如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培训的,须凭培训部门的有效证明,经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可做公假处理。员工脱产培训期间,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合同在培训期间到期,则须续签一定年限的劳动合同,其生效日期为前一份合同期满之日,而且要保证培训结束后至少有三年的合同期。该要求对已到法定退休年龄者例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受训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脱产培训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公司支付培训费用在5000元以上。第五章培训计划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每年十月初发放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将员工的《培训需求调查表》汇总,并于十月底前上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结合员工自我申报、人事考核、人事档案等信息,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的具体负责人、培训对象、确定培训的目标和内容、选择适当的培训方法和选择学员和教师、制定培训计划表、培训经费的预算等。实施方案经行政副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后,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部门。部门内部组织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内的培训应由所在部门填写《部门计划外培训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经行政副总经理/经理办公会同意后,在人力资源部指导下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对于临时提出参加各类外派培训或进修的员工,均要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填报《员工外派培训表》,公司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六章培训实施培训实施过程原则上依据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如果需要调整,应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上报行政副总经理审批。内部培训期间人力资源部监督学员出勤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对学员进行考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过程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录像、幻灯片等。培训结束后以此为依据建立公司培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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