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向部门领导报告,并经领导安排做好印章的暂时移交管理,并做好移交登记。Р第四章印章的管理和使用Р第十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处理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协议和出具的证明、介绍信等均须加盖公司印章。一般内、外发文经公司副总以上领导签发后即可用章;一般合同协议等的签署由副总签字即可加盖印章;涉及公司利益意义重大的使用公司印章,须填报用印申请单,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才能由专人加盖印章。Р第十三条各部门的印章,在处理各部门工作或授权范围内的自行处理。公司管理制度办法规定的或一些重大事项仍需向副总经理、总经理请示报告,未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各部门不得加盖印章对外处理重大问题。Р第十四条所有印章使用,应建立登记制度,注明用印日期、函件内容、份数、批准人、用印人等内容,介绍信要留有存根,证明信要留底一份,以备存查。Р第十五条印章不得用于私人函件,个人需公司出具证明用印时,应经本部门领导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Р第十六条发现印章丢失或被人盗用,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声明作废,以免造成不良后果。Р第十七条财务印章与支票要分开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同时保管支票和财务印章,并按《财务制度》有关印章管理办法实行。Р第十八条办公室是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对各级印章的日常保管使用进行检查和指导。Р资阳喜格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Р印章使用申请表Р申请时间: 年月日Р申请部门Р经办人Р申请印章Р文件份数Р文件名称Р主要内容Р主管领导Р批示Р总经理Р批示Р董事长Р批示Р印章保管部门加盖情况Р(印章样)Р备注Р 资阳喜格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Р 印章刻制审批表Р申请时间: 年月日Р申请部门Р经办人Р印章全称Р刻制数量Р申请理由Р主管领导Р批示Р总经理Р批示Р董事长Р批示Р印章刻制回后予以印模Р(印章样)Р备注Р资阳喜格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Р印章使用登记表Р时间Р盖章内容Р印章名称Р经办人签定Р审批签字Р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