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的观念。这一制度就是将村级党组织和自治组织及村干部的评议权交给村民,并以规定的方式、程序以及相应措施保证村民对村干部的评议权;二是实行述职述廉制度。村党支部每年年终分别向党员大会进行述职述廉一次。村党支部组织“两委”成员、市镇两级人大代表、离退休老同志、村民代表及部分群众听取村委会述职述廉报告,组织对村委会及村委成员的工作进行评议,切实保证村干部队伍的勤政、廉洁、高效。三是实行诫勉谈话制度。定期对村干部进行谈话。及时了解村干部思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沟通思想,增进团结。对不称职的村干部,应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五)规范村干部报酬及补贴,提高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村干部报酬待遇的规范化,就没有整个村级事务的规范化管理。要实现村干部的规范化管理,就必须把村干部的基本报酬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统一支付。村干部报酬待遇由基本报酬、绩效工资、单项奖金三部份组成,与其职位和业绩相挂钩。基本报酬按村干部岗位职责的不同、绩效不同,按照奖优罚劣,能高能低,总额适度的原则,以年终综合考核评价为标准发放。着重激励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有条件的镇乡办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逐步实行村干部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制定、完善养老保险办法,切实解决村干部老有所养的问题,解除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六)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实现村级事务管理的公开、公正、透明,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结合各镇乡办具体实际,规定村务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计划生育优抚、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土地征用、农村“两个直补”、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等。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同时,要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