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机制。部门纪检组织最主要的职责是监督检查。围绕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监督到什么程度等,建议制定系统的操作性较强的实施细则,明确在那些方面实施监督及具体参与监督的环节、方式,为部门纪检组织履行职责提供依据和保证,便于其放开手脚,大胆工作,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权,实现有效监督。当前重点要在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调整、重点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等关键事项方面制定统一的监督细则,使监督工作深入单位核心,提高监督效率和效果。Р 5、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对现职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培训,除召开专门学习培训会外,可定期组织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交叉巡查学习,取长补短,推进整体工作上水平。同时,建议利用“东部行”机会,分批组织纪检组织负责人外出学习考察一次,便于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开阔眼界,学习新思路、新方法,增进彼此之间的交流。二是要关心纪检干部成长。积极主动地把在派驻部门工作时间长、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向外推荐,争取每次干部调整能推荐2—3名,使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有干头、有盼头。五是要强化内部监督,通过实行诫勉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办案回避、公务回避等制度,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坚决予以调离,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树立纪检队伍的良好形象。Р 每一项新的制度推进都需要一个不断探索、逐步规范的过程。推行纪检组织派驻制度并实行统一管理,在我县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不断创新完善。在这项制度的实践中,除了需要县纪委、监察局从制度设计、运行机制、环境保障等方面不断优化、给予支持外,更需要我们纪检干部认真履责、主动作为,切实充当好党风廉政的“巡视员”、改革发展的“服务员”、政策法规的“守门员”和惩处腐败的“消防员”,为加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及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机关运行、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