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份以上重要管理文件(指经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文件,或为政府机构、学校提供决策支持、对学校工作有重要意义的调研报告、工作报告等,一般应有领导同志的具体批示);3.任五级职员以来作为主要作者(前2名)在中央级主流媒体或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对本职工作有实际指导意义的文章或在重要会议上作本职工作专题报告6篇(次)以上,其中第一作者至少3篇(次);4.任五级职员以来获得校级及以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项或综合性表彰奖励1项;5.任五级职员以来主持完成1项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校级及以上管理研究项目或课题;6.任五级职员以来为学校发展做出公认的重大贡献。(二)副研究员下列条件中1、2、3为必备条件,4、5、6须满足其中一项:1.任六级职员以来历年考核合格;2.任六级职员以来作为主要负责人制定6份以上重要管理文件(指经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文件,或为政府机构、学校提供决策支持、对学校工作有重要意义的调研报告、工作报告等,一般应有领导同志的具体批示);3.任六级职员以来作为主要作者(前2名)在中央级主流媒体或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对本职工作有实际指导意义的文章或在重要会议上作本职工作专题报告4篇(次)以上,其中第一作者至少2篇(次);4.任六级职员以来获得校级及以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项或综合性表彰奖励1项;5.任六级职员以来参与完成(前2名)1项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校级及以上管理研究项目或课题;6.任六级职员以来为学校发展做出公认的重大贡献。三、近五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一)不敬业、不投入,不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决议、工作任务者;(二)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工作严重失误、有失职或渎职行为者;(三)未经组织批准,无故不参加考核者;(四)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者;(五)违反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正在接受司法、纪检部门审查或受到处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