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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70KB

文档介绍
裁员: (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经依法申请和法院准许开始整顿后,因出现剩余劳动力,需要把裁员作为预防的一种整顿措施。(2)用人单位近营状况恶化,发生严重亏损、开工不足、产品严重积压之类的严重困难,需通过裁员来摆脱困境。另外,进行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以上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又规定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劳动者有上述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有标准即使您是打零工,只要找到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为了自身利益,就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为一旦下列情况发生,导致合同解除,您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情况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结果:用人单位发给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如果工作时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情况二:不能胜任工作,经过一定的培训或调整到其他岗位,仍不能胜任的。结果:按上述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情况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结果:除了按上述标准发放经济补偿金,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果办理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了退休、退职待遇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情况四:劳动合同订立时,“约好”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又不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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