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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枣庄市红色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41KB

文档介绍
艺术性、观赏性为一体的红色文艺精品。实施红色网络文艺创作传播工程,推动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微电影等传承发展红色文化。13、加强红色文化宣传力度。综合运用报纸、书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站等各类载体,融通多媒体资源,统筹宣传、文旅等各方力量,创新表达方式,大力彰显枣庄红色文化魅力。加强红色文化阵地传承。充分发挥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在传承发展红色文化中的作用。深入开展红色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重大历史事件和中华历史名人纪念活动、国家公祭仪式、烈士纪念日,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历史遗迹等,展示爱国主义深刻内涵,培育爱国主义精神。四、落实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保障措施  14、加强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委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文化和旅游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红色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新格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15、加强政策保障。加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财政扶持力度,统筹整合现有相关资金,支持红色文化传承发展重点项目。建立红色文化传承发展相关领域和部门合作共建机制。完善相关奖励、补贴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捐赠或共建相关红色文化项目。16、充分调动社会积极性。各级文旅管理部门、文旅企事业单位机构,各级文旅阵地平台,都要担负起守护、传播和弘扬红色文化的职责。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红色文化资源的开发、保护与利用,生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较高的红色文旅产品;要加强技能培训和业务辅导,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更好地保护、传承和发展我市的红色文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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