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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教育学关于印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进一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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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重大活动申报制度。分支机构开展重大活动前,必须通过其秘书处向学会事先申报,经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应的活动。这些重大活动包括:涉及重大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理论研究,涉外工作,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分支机构年检制度。分支机构年度检查是学会管理的基础环节。分支机构每年要及时向学会提交年检报告,以完成年度合法性审验工作,并通过年检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分支机构挂靠制度。分支机构秘书处挂靠单位应是高等学校。挂靠高校应在国内本专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并能够对分支机构的工作和财务进行有效的支持、监督和管理。分支机构挂靠单位要随理事长变更而实行“轮换制”。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分支机构建设及重要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向学会秘书处报送信息,信息报送要落实责任人,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上报信息。学会将实施重新修订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要切实规范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积极实现学会统筹管理。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实体机构,学会授权其签署或学会代其签署的合作文件方具有法律效力。四、积极探索,鼓励创新学会支持分支机构在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特别是要在高等教育“管办评”三者中,充分发挥“评”的作用;鼓励各分支机构进行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研究,以及相关学科质量标准和专业认证研究,开展行业自律活动;支持分支机构融入各监测评价体系中,推进社会监测、社会评价的研究与实践。学会支持分支机构开门办会,切实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积极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既为政府决策建言献策,又反映行业的合理诉求;鼓励各专业委员会积极联系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的各种协作组,努力与其形成优势互补、职能协调、活动协同的工作局面,积极探索一些学科专业委员会与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全面合作的发展模式;探索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联系,不断开拓业务领域,使分支机构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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