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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团有限公司期权期股激励办法的通知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22KB

文档介绍
,决定加速行权。第三章期权期股的管理第十五条管理机构及其职权1、集团公司股东会职权:(1)审议批准《12集团有限公司期权期股激励办法》;(2)审议批准因期权期股引起的增资扩股(%以上部分)方案;(3)审议批准行权价低于上年度末每股账面净资产的50%(含50%)方案;(4)审议批准集团公司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行权价格需要调整的方案;(5)审议批准因集团公司被并购发生控制权变化等需要加速行权的方案;(6)其他在本办法内规定由集团公司股东会行使的权利。2、集团公司董事会职权:(1)制定《12集团公司期权期股激励办法》;(2)制定因期权期股引起的增资扩股(%以上部分)方案;(3)制定行权价低于上年度末每股账面净资产50%(含50%)的方案;(4)制定集团公司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行权价格的方案;(5)制定因集团公司被并购发生控制权变化等需要加速行权的方案;(6)其他在本办法内规定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行使的权利。3、具体职能部门:由集团人才评价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具体承办,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配合实施。第十六条操作流程:1、集团人才评价委员会在年初向董事会提出《××年度期权期股激励计划》;2、由集团公司人才评价委员会提名,董事会研究决定激励对象,并公告全体股东;3、由集团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期权期股协议书》;4、根据《期权期股协议书》,集团人才评价委员会办公室和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具体办理相关事宜;5、监督、检查《期权期股协议书》的履行情况;6、由集团人才评价委员会向董事会汇报年度期权期股激励情况;7、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年会汇报年度执行情况。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期权期股或股份转让所得应该依法纳税。第十八条本办法经集团公司股东会批准后于2004年1月1日实施。第十九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在集团公司董事会。主题词:经营管理期权期股激励办法通知12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2003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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