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在推动新型职业技术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方面制定了一些政策文件,但大多比较笼统,没有具体可操作的法规和实施细则,对企业和学校权、责、利的规定比较模糊,使产教融合处于一种比较松散的状态。同时一些产业园区的地方政府只知道喊企业用工需求紧张、招不到人,而不考虑解决对口引才招工方面激励政策与合作模式欠缺的问题。对策建议1、政府部门要充分履行监管调控职能。一是要做好产教深度融合的顶层设计,制定促进产教深度融合的法律法规,使其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要承担起企业与地方院校之间的协调引领作用,积极为本地企业招引人才架设便捷桥梁,并联合人社、财政等部门制定校企对口合作、引才、纳税等方面优惠政策;三是建立监督考核体系,将产教融合考核结果纳入院校年度考核指标中,并与企业享有的优惠政策相挂钩。2、企业要切实承担产教深度融合推进责任。要充分认识到人才对推动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性,培养对口人才是一个利人利己的好事。因此,企业可以利用自身的技术生产优势资源,与相关高校建立合作办学机制,通过企业资本设立订单式培养班,通过学费补贴、顶岗实习、毕业分配等方式,吸纳专业型员工前来就业。同时,企业可以派遣高级专业人员前来学校承担教学任务,与高职院校一起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使产教深度融合能够持续深化。3、院校要发挥培养人才主阵地作用。学校要真正从为民办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方面着想,切实履行主体作用。要加大与企业的对接力度,认真到意向企业进行合作调研,开设市场需求度高、就业前景好的专业,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方案。要选择有实力的企业进行合作办学,切不可片面追求产教融合的数量以及学生虚假对口就业率。有条件的院校可以与地方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让学生毕业即就业,保证就业率与就业质量。要把产教深度融合纳入学校教学体系中去,注意与企业人才培养的连贯性与高质量性,达到可持续的深度融合与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