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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54 |  大小:343KB

文档介绍
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理上岗证,有一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3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4日常管理与服务(1)服务规范应符合《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要求。(2)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一天内完成(预约除外)。(3)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处理。(4)制定小区房屋装修申请、审批、巡视、验收等装修管理制度,建立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档案,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现象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5)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续上页级别序号内容服务要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最高收费标准(元)(6)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或使用人资料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7)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8)建立健全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进行账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9)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80%。(10)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11)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业主档案、收费管理、设备管理等)。(12)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13)每年对业主或使用人进行一次满意情况测评,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14)能提供三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三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年组织两次以上的社区活动。(15)综合管理的其它服务项目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16)对违反小区公约(临时公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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