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后送交到教导处C11•监考教师应督促学生按时交卷对拒不交卷的学生应强行收缴或宣布试卷作废。在不便收卷的情况下可要求学生把试卷扣在桌而上。收完试卷后认真清点检查学生是否漏写姓名如发现卷数与实考人数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12.考试结朿试卷清点无误后要直接将试卷送交教导处并在冋收试卷登记表上签字。二巡考要求1.巡考人员组成三位校长、教导处及各办公室主任。2•对巡考人员要求1巡考人员要带头学习并严格执行学校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熟悉学校考试工作总休安排及考场分布等情况。2巡考人员必须配戴“巡考牌”进出考场应保持安静不影响考生答卷。3巡考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4巡考时间为开考前10分钟至考试结束每个考场必须巡视一次以上。三巡考工作的主耍内容1检查监考人员迟到、缺席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教导处联系并采取相关措施以确保考试正常进行。2检查考场布置及考生座位排序是否合理科学如发现问题督促监考人员及时处理。3监督监考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考场纪律是否良好。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及时处理。4处理考试期间岀现的各种偶发事件。六、试卷评阅为了规范试卷评阅工作我校制定评卷要求如下-•试卷评阅要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做到宽严适度认真仔细、规范评卷、打分要公正核分要准确。阅卷中要对每道大题分数认真核对记入指定位置计算总分后在指定位置签全名。如有分数改动情况在其错误的标记上打横杠后改正必须在改动分数的下方签全名签名一定要工整、清楚。二试卷评阅一律使用红色笔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三试卷分析。阅卷教师要填报该门课程的试卷分析结果并随试卷一起上交教导处。四复查试卷。成绩录入完毕后教导处首先要对阅卷情况进行全而复查并如实记录复查情况。如发现阅卷教师不负责任误判率过高、标准不统一、记分模糊等现象对情节较轻的阅卷教师进行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阅卷教师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教学事故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