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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差旅津贴管理规定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71KB

文档介绍
经理及以下单人出差US90元/人/天US66元/人/天双人出差US70元/人/天US46元/人/天注:特殊情况餐饮及住宿费用标准不足以满足实际需求的,可提出申请,由公司本部总裁特殊批准。     2.4.1海外分公司中方人员出差至海外未开设分公司的国家及地区,按照上述标准发放津贴,节约归己;2.4.2如分公司、分点因宿舍不足,无法安排出差人员住宿的,可由分公司MD协助安排酒店入住,住宿津贴标准按照上表规定执行,节约归己;2.4.3海外分公司中方人员出差至设有分公司、分点的地区如未在公司用餐的,按照中、晚每餐12美金/人的餐饮津贴标准执行,节约归己;2.4.4本部出差人员在分公司用餐的,分公司按照每餐4美金的标准向公司本部申请津贴,本部不再按照原规定的生活津贴方式补足分公司;2.4.5海外分公司中方人员离开所属分公司及有宿舍的分点所在城市即视为出差;2.4.6上述津贴以月度为核算周期,出差人员在周期内每天平均花费不高于上述标准,则予以报销。2.5海外中方人员生活津贴标准非洲南美洲加纳阿克拉US210元/人/月秘鲁US210元/人月加纳库玛西US230元/人/月  坦桑US220元/人/月----肯尼亚US220元/人/月----科特迪瓦US260元/人/月----尼日利亚US230元/人/月      各分公司的分点,驻点人员不超过3人的,除上述每人每月的生活津贴外,公司给予分点人员,额外的生活津贴补助,标准如下:分点人数额外津贴标准1-2人US70元/(分点、月)3人US60元/(分点、月)   3其他3.1自本制度发布之日起,如原有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3.2特殊情况,超出本制度约定范围的,须经总裁特批后,方可执行。4附则4.1自本规定颁布之日起所有与之相抵触的制度或条款皆按本规定处理。4.2本制度自总裁签发之日起实施。4.3行政部负责本规定相关解释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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