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公共绿地及“五线”相关内容。其中,各类设施根据级别不同,采用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控制方式。地块层次:重点控制地块的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限高、绿地率、配套设施、停车位等,其他内容可提出引导性要求。4.1.2控制方式结合本导则明确的刚性与弹性控制内容,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创新规划管理机制。应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上位规划明确的强制性内容、保证公众利益的前提下,实施单元总量控制的规划控制思路,对控制单元各项刚性与弹性控制内容采取合理的管理控制方式。4.2主导功能与规模控制单元的主导功能、建设用地规模、人口规模、居住建筑总量均为刚性控制内容。规划控制单元内的总建设规模与居住建筑总量,作为核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容量的基础。4.3土地利用与开发片区用地结构为弹性内容,但应与片区主导功能相符合。地块控制指标为刚性内容,指标的确定应符合各地城市规划管理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控制单元居住建筑总量可在单元居住地块建筑总量之和的基础上预留合理的弹性增长空间。有条件的地区在符合当地规划技术管理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将地块控制指标作为弹性控制内容,仅以控制单元的总建设规模与单元居住建筑总量作为刚性控制依据。采用此种控制方式,需配套出台相应的规划管理政策文件,以保证单元规划建设的合法合理性。4.4综合交通规划4.4.1道路系统城市主要道路:城市快速路及主次干道的位置、主要线位走向、红线宽度、道路等级为刚性控制内容;控制点及标高、具体线型为弹性控制内容。城市支路:城市支路为弹性控制内容,但片区支路网密度为刚性控制内容。4.4.2交通设施市区级及以上等级交通设施:总体规划明确的市区级及以上等级交通设施的位置、数量、建设规模、用地规模为刚性控制内容,设施用地边界为弹性控制内容;市区级以下等级交通设施:设施用地规模、数量为刚性控制内容,设施的位置及用地边界为弹性控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