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院民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妥善解决院民的医疗问题。第二十四条敬老院就近与镇卫生院签订定向医疗服务协议,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定期到敬老院巡诊,遇有院民患病时,保证随叫随到,妥善及时诊治;每两年为院民体检一次,并建立院民健康档案。第二十五条对入院后患有传染病的院民要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并对其隔离、治疗;不准放弃管理和护理,严禁歧视、虐待。第二十六条心理教育(一)为有劳动能力的院民提供劳动的机会,鼓励院民适当参加敬老院组织的劳动。(二)根据院民身体状况、兴趣爱好,定期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院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三)定期与院民交谈,及时掌握每个院民的情绪变化。第七章基础设施第二十七条敬老院要设立文化娱乐、健身等活动场所。娱乐室桌椅齐全,配有娱乐设施,订2种以上报刊杂志、配备适合老年人使用的健身器材,经常组织老人开展健身娱乐活动。第二十八条敬老院房间、过道、卫生间、浴室以及其他老人经常活动的区域,地面要防滑。第二十九条敬老院居室统一配置床铺、储物柜,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夫妻间、病号间。第八章内务守则第三十条院民必须自觉遵守《内务守则》,尊重管理人员,严禁出现顶撞和不服从管理的行为,对违反《内务守则》的院民,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多次不听劝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劝其退院,回原居住地散居供养。第三十一条院民宿舍必须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有序,达到整齐划一。第三十二条院民不得擅自变动住宿房间和床位,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必须报经院长批准。第三十三条个人内务标准(一)被(褥)、床单。床铺铺垫按照由下向上分别是棉垫、褥子、床单的顺序铺垫。被子竖叠三折,横叠四折,叠口朝前,置于床铺一端中央。床铺应当铺垫整齐,不准在被(褥)、床单、棉垫下放置任何物品。夏季炎热季节可统一盖毛巾被,按被子叠法折叠,放置整齐。枕头放于被子内侧,也可放入衣柜内;保持铺面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