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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现状及对策-论文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23 |  大小:72KB

文档介绍
”、“蒙牛”“康师傅”“双汇”等龙头企业,本应肩负食品安全的重大社会责任,为我国食品企业做好全心全意为消费者的榜样,然而却为了降低成本增加利润,放任“三聚氰胺”、“自来水源”“瘦肉精”等事件的发生,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这些消费者信赖的品牌产品不断曝光的各种问题实在令消费者心寒。3.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健全有关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的安全质量标准、安全质量检测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构成的有机体系称之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是《食品卫生法》。我国在法律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和国际标准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法律制度的完善程度还不够,亟需解决。食品质量安全法律体系的系统性不够。具体标准和法规的制定上也不够协调和系统。另外违法成本过低,也助推了违法行为的发生。地沟油作为食用油制售就是一个鲜活的例证,其收集与炼制成本相对于正规食用油极为低廉,且一旦被执法部门发现,处罚力度也相对较轻,不足以对违法者构成震慑。地沟油之所以形成这么大的“产业规模”,正是这种原因助推了它。违法收益远高于违法成本,无形中助长了违法者的胆量。廉价的成本、巨额的收益,使违法者敢于以身试法。4.政府监管的不到位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可概括为“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采取了“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对于食品的管理工作,虽然各个方面都使尽全力,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广大消费者一个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但却事与愿违,非但没有达到预计的目的,还使得各执法部门为了争夺权利而彼此不合。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统一的管理监督机构、政府职能划分不明确,多头管理的结果是部门之间争执不休。同样是食品安全管理,涉及到卫生、农业、粮食、质检、工商、商贸、海关以及新成立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各个部门的职能划分不甚明确。有些工作互相推诿,撂着没人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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