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第十四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武汉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武汉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第十六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武汉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八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第十九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武汉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第二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武汉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