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随同《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交项目负责人复核。2.5项目负责人复核同意后,将初审意见和征求意见稿交送委托人,由委托人送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征求意见。2.6如委托人、或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对初审意见有异议,项目负责人应要求委托人约时召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审核单位进行会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就会商内容形成书面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会商纪要》。2.7根据会商纪要实事求是地对初审意见进行调整,以求达成共识。2.8对审核的结算达成一致意见后,项目负责人将审定意见和《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交咨询企业技术负责人进行最终审定。2.9委托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咨询单位技术负责人分别在《工程结算审定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3.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工作要点3.1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编制原则a.全面性: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应完整地反映咨询所涉及的事实、过程和结论,正文内容和附件资料应齐全、配套。b.公正性和客观性: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影响对象价格或价值的因素进行客观的介绍、分析和评论,做出的结论应有充分依据。c.准确性: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用语应力求准确,避免使用模棱两可或易生歧义的文字,对未经查实的事项不得轻率做出结论,对难以确定的事项应予以说明,并描述其对审核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d.概括性: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应用简洁的文字对工程结算审核中所涉及的内容进行高度概括,对获得的大量资料应在科学鉴定与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筛选,选择典型、有代表性、能反映事情本质特征的资料来说明情况和表达观点。e.合规性: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文件的规定,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应由具有执业资格的造价咨询人员签名、盖章并加盖咨询机构执业印章和业务专用章。3.2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工作要点3.2.1项目负责人草拟《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主要内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