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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分析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0KB

文档介绍
政不集中、不平调、不借用。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程序审批,县“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切忌越权越位。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则。以乡镇为单位进行乡镇财务核算,乡镇资金结余仍归各乡镇所有。采用简便易行的运作模式借鉴安徽省成功试点经验,大致可分两种运作模式:在全县设立若干个县财政局派出机构一一“财政管理中心”模式。每个中心管理若干个乡镇的财政财务收支。财政管理中心财务核算范围包括:财政、党政、计生、民政、农经。每个乡镇整合为行政、计生、农经、广播、民政五个综合会计核算单位,由财政管理中心进行会计核算业务并出具会计报表。只在“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下设立一个“乡镇部”模式。乡镇部的核算范围比财政管理中心小,仅为乡镇财政,乡镇各会计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业务仍由乡镇财政所承担或自行承担。该模式只是由县财政代理乡镇财政总会计,涉及面小,前期投入也较小,也不改变乡镇会计核算单位原有的基本操作方式,矛盾较小,便于乡镇财政财务的顺利延续和衔接,工作量较小,转换的周期较短。比较以上两种“乡财县管”的模式,我们认为,第二种模式简便易行,较多地保护了乡镇的预算管理权和财务自主权,矛盾较小,有利于调动和保护乡镇发展经济、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坚持乡镇财政机构归属乡镇政府管理的体制乡镇财政机构是乡镇政府的重要部门,其职能是乡镇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手段是乡镇政府进行调控的重要杠杆。要加强乡镇财政的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财政的职能作用,必须仍将乡镇财政机构的人、财、物归属乡镇政府管理。积极推广应用微机网络技术为适应“乡财县管”的需要,应本着精简、合理、高效的原则确定县“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的编制和岗位设置,及时开发应用“乡财县管”核算软件,尽快实现县“乡镇会计核算中心”与乡镇联网,乡镇的各项支出通过网上申请和审核,提高财政管理水平,降低行政成本和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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