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月以上)。满足以上条件加1分,不累计。1专业课程教师如获得河南省教育厅认证双师型教师,或公共课程教师获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计1分。1完成听课工作,每年0.2分1教学科研与技术推广成果(25分)教学竞赛(含优质课、说课、优秀论文、课件等教师技能大赛)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分,3.5分,3分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5分,2分市(厅局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1.5分,1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分,0.8分,0.5分5教师指导参加技能大赛或素质能力大赛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计4,3.5分,3分,2分省部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计3分,2.5分,2分,1分市(厅局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1.5分,1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分,0.8分,0.5分4国家级成果奖额定人员前七名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分,3.5分,3分省部级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5分,2分市(厅局级)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1.5分,1分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7名)加4分4①课题。以结题文件为准,写出具体项目,级别、名次及得分。国家级项目4分省部级项目3分厅局级重点项目2分,普通项目1分计分方法:得分=成果等级分×额定人员位次权重系数名次:1、2、3、4、5、6、7权重系数:1、 0.9、 0.8、 0.6、 0.3、 0.2、 0.1②著作发表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参编分别计3、2、1分省级规划教材分别计2、1、0.5分其他著作分别计1、0.5、0.3分4权威论文发表(最高8分):在核心及以上期刊,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每篇加2,1分。其中,申报高级职称者不得少于1篇核心或权威期刊,期刊;申报高级职称破格者不得少于2篇核心或权威期刊,期刊。8任职年限、教龄、学历等(9分)在校教龄:在本校教龄按每年0.2分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