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宿松县洪岭中学教师职称晋升岗位等考核评分细则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61KB

文档介绍
成果均得1分)以上各项综合累计超过10分以10分计算。(基干首次岗位等级考核,涉及人员范围广、时间长,可放宽至20分计算)九、工作成绩(30分)(基本任期内)学科评估:以校为单位,以近五年以来为时间段,以中考全县学科综合评估为依据,得分标准如下表:县级评估名次1—56—1011—1516-2021-2525-30得分11分10分8分7分5分3分乡级评估名次123得分4分2分0分校内评估名次1234得分3分2分1分0分2.教育教学管理考查:(基本任期内)学校领导任期内,以学校综合排名为依据,1—5名得10分,6—10名得8分,11—15名得6分,16—20名得5分,21—25名得3分,25—30名得2分。全乡排名第一另得3分,全乡第二得2分,全乡第三且高于全县平均值得1分。班主任任期内所带班级荣获市优秀班集体,3分,县优秀班集体2分。班主任所带班级在中考中取得(重高、普高之和)全乡第一得6分,第二得5分,第三得4分,第四得3分,第五得2分。教研组长:依学科排名赋分。1-5名得5分,6T0名得4分,门T5名得3分,16-20名得2分,21以后、全县平均值以上得1分(政史、理化取平均值)。(多班多年以每项最高分计算,以上各项累计分数超过20分,以20分计算)平时考查:以上一学年度两期期末绩效工资考核中教学成绩考核为依据(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以5分为基准,取所带所有统考科目的考评平均值,两期平均计算得分十、补充分因缺岗当年未能晋升者,以任职年限为基数,每多一年加15分计算。十一、补充说明本细则中所需材料和证书,必须是原件,原始材料,否则,一律不加分。评选上的同志如因材料、资历等受到影响,不能取得资格,下一学年不予参加评选。评选出现同等分数,以教龄长者优先。若教龄还相同,由考核小组投票决定。本细则经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评小组修订而成。宿松县洪岭初级中学2011年10月21日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