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改善,但目前尚有125.13万公顷(1877万亩)疏林地、其它灌木林地、其它无立木林地、宜林荒山荒地及灾毁林地需要造林绿化,64.87万公顷(973万亩,占国土面积的3.7%)25°以上坡耕地需要治理。待绿化的荒山荒地大多分布在石漠化严重或交通不便地区,地块零星破碎,土壤瘠薄,造林难度大、成本高,植被恢复难度很大,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任重而道远。——林业投入不足,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贡献低。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林产品供给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主要依靠国家投入。但长期以来,林业建设投资一直是采取补助的形式,单位面积投资偏低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不能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造林成本的需求,造成建设质量难以保证,局部造林质量不高。我省林业用地占国土面积的一半,但总体上林地生产力低,林业产业发展滞后,区域特色不够明显,未能形成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没有应有显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较低。——违法使用林地屡禁不止,管理形势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干预和少数违法用地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地方的招商引资项目、小型建设项目从地方经济发展角度出发,急于开工建设,导致未批先占林地行为突出;二是全面、有效的征占用林地前期介入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十一五”期间,我省对大中型水电站、高速公路、铁路等重点工程采取了林业部门提前介入的方式,为工程的选线、定址、概预算和工程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服务,但个别项目业主对林地管理法律法规不甚了解,往往是在办理用地手续的后期才告知林业主管部门,增加了林业部门对林地的管理难度;三是随着经济发展加快,基础设施等项目投入力度加大,一些线性工程项目为了尽快开工建设,项目设计只针对正线,其附属工程设计滞后,初期设计占用林地范围、面积与后期实际需要用地出入较大,导致同一项目不能一次性办理使用林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