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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湿地保有量指标分解及考核办法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4KB

文档介绍
进行检查考核。负责单位:省林业厅造林处、省林业厅森林城乡办、省林业规划院五、森林防火(1分)计分办法:森林防火按照全年林区热点监测率、森林火灾受害率、森林防火目标完成情况评分。考核办法:按《2013-2014年度全省森林防火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考核。负责单位:省森林公安局、省防火办六、其他保护性指标(0.8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0.3分,野生动植物保护0.2分,发生重特大破坏林地及森林资源案件、被森林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的0.2分,古树名木保护0.1分。计分办法: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按照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和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完成情况计分。12、野生动植物保护按照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三类保护地面积占全县林地、天然湿地面积比达到20%以上的,计0.1分,减少10个百分点的,计0分;每年开展2次以上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并及时上报行动总结,计0.1分,否则,计0分。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按照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和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完成情况计分。3、发生重特大森林刑事案件的,每起扣0.1分,此项最多扣0.2分。4、辖区内古树名木全部挂牌建档的,计0.1分。考核办法: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由平时核查和年度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由专项考核结果评定。2、野生动植物保护按照批准的省级以上三类保护类型面积评定。3、重特大森林刑事案件包括达到重大案件立案标准以上的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案件以及非法占用林地面积达100亩以上的案件。考核以森林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的案件为依据。4、古树名木保护,按照平时掌握情况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确定。负责单位:省林检局、省森林公安局、省野保局、省林检局、省林业厅湿地办、省种苗局、省林业厅湿地办、省森林公安局、省绿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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